质量管理中心

关于提供2023年度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部分佐证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审核汇总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体清单如下:

一、组织人事处

新进专任教师佐证材料应包含新进专任教师名单、聘用合同

二、教务科研处

1.新进专任教师佐证材料应包含教师课表

2.2018-2021年统计台账、统计工作档案。

3.2018-2021年上报省教育厅的统计资料复印件。

三、后勤基建处

新增产权和非产权独立使用校舍面积佐证材料应包含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租用校舍的租用协议。

 

完成时间:20231115

 

 

质量管理中心

2023118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曾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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