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1、组织工作
(1)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做好调查研究,为党委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负责全院党员活动及组织生活,并监督检查党内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做好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校日常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等;
(3)负责副科级及以上院管干部考查考核、培养等工作。定期对干部整体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充实意见;
(4)负责创先争优和先进典型的培养教育推介工作。
2、人事工作
(1)负责学院机构编制和管理,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
(2)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勤考核、晋级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格认定、专技职务评聘等工作;
(3)负责学院人员调入、调出、岗位调配、聘用制人员管理等工作;
(4)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审核管理以及处理教职工人事、劳资等来信来访等事宜;
(5)负责省、市管干部归档资料的收集、报送以及教职工人事、专技档案管理等工作。
3、学院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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