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yc5997教材选用与征订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22〕5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教研室、开课部门、教务科研处审核,开课部门所在党总支(支部)对本部门教材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质量第一。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选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选用。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政策执行。
(三)适宜教学。教材选用必须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为依据,教材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应与发展相适应,有较强的先进性;应符合教学目的,适合学生学习。
(四)选优选新。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原则上不再选用出版超过五年的教材。各教学单位选用国家及省部级规划、优秀教材占比不低于70%。
(五)公平公正。教材选用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选用结果需要进行公示。
二、教材选用程序
(一)组建教材备选库目录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务科研处组织各开课部门建立教材备选库目录,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在教材备选库目录中需至少有三本备选教材(教育部已规定选用教材的除外)。
(二)公布教材备选库目录
教务科研处在教材征订开始至少一个月前向各开课部门公布教材备选库目录,教材选用(含自编教材)采取先入库再选用的原则,严禁选用教材备选库目录以外的教材。如需在教材备选库目录添加教材,需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教材入库申请表》,审核完成后由教务科研处负责汇总入库目录。
(三)开课部门拟订教材
任课教师从教材库中选出任教课程备选教材,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原则上一门课程(思政类课程除外)需从教材库选择三本以上备选教材,并按选用优先级排序,以第一顺序作为首选。
(四)教研室初审
教研室是教材选用的主体,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等要求,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深入研讨,在对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广泛调查、评价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拟选用教材,并填写《XXX部门教材征订明细备案表》。
同一课程标准的课程,选用同一本教材。按开课计划,凡征订了教材的课程,必须进行线下授课。一门课程原则上选用一本教材,若其不能满足教学需要,需选用辅助教材或补充讲义的,参照教材选用程序执行。
(五)开课部门审核
开课部门召开审核会议,重点对拟选用教材的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审核。
开课部门所在党总支(支部)召开审核会议,重点对拟选用教材的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审核。
(六)学校审定
教材教辅审查小组对开课部门报送的备选教材进行审定,审定不通过的,开课部门需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再提交。审定后的教材表需提交至党委会审议通过。
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的教材表由教务科研处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由教务科研处统一征订。
教材选用实行备案制度,每学年教材教辅审查小组将本校教材选用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教材征订要求
(一)学校每学年教材选用和征订分春秋两季进行。各开课部门每年11月上旬前完成下一年春季学期教材报订工作,每年5月上旬前完成当年秋季学期教材的报订工作。
(二)教务科研处、各开课部门要严格按照征订的时间要求和选用原则,认真完成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工作。如因延误、遗漏或错订等导致教材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教学的,其责任由延误、遗漏或错订者承担,相关部门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三)教材一经征订,必须按计划使用,中途不得擅自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相关人员和部门承担责任。对于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教材的,须填写《教材征订变更申请表》,在已订教材尚未发放或对已到位教材有恰当处理办法的前提下,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违规处理办法
学校严禁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严禁任何个人私自接受出版社、经销商的教材推销;拒绝“包销”教材的订购。对违背“两严禁”要求而出现的责任风险与事件,提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同时作为师德师风考核依据,纳入部门考核,情节严重者,由所在部门直接给予或者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学校给予降低薪酬待遇、调离岗位、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等处理。
附件:1.教材入库申请表
2.教材选用审批表
3.XXX部门教材征订明细备案表
4.太阳集团tyc5997教材征订变更申请表
教务科研处
2023年4月26日
(作者:崔璨/一审:郭改华 二审:崔璨 三审:张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