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注意事项

作者: 时间:2021年12月19日 01:17 点击数:

  • 财务报销注意事项

    ⼀、20222.1.1起,全⾯实⾏⽹上申请、⽹上报账;

    ⼆、2022.1.1起,全⾯实⾏公务卡报销或按发票转账

    ⽀付,不再受理凭微信⽀付截图转账⽀付给报账⼈,招⽣、

    出差等应引起⾼度重视;

    三、经济业务的发⽣,⼀定要注意销货⽅或服务提供⽅

    的主体经营资质与经营范围问题,住宿、餐饮、⼝罩、药品、

    消防器材、刻公章、配钥匙等业务,经营单位均必须具备相

    关前置⾏政许可后⽅可从事相应业务。未取得相关⾏政许可

    的单位,其开具的相应业务内容发票不予受理;

    四、不接受从包括邮政代办所等发票代开点开具的任

    何发票;

    五、⽂印费、办公费不能公私不分,⾮学院业务⽤的办

    公费、⽂印费⼀律不予报销;

    六、严禁使⽤在职教职⼯本⼈身份证开具发票到学院

    办理报销业务;

    七、严禁虚开(有货虚开、⽆货虚开)发票办理报销业

    务,视涉税⾦额⼤⼩,将⾯临相应⾏政与刑事责任;

    ⼋、预算调整严格按照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

    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调整;

    九、及时修改、更新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便从2022.31.开始进⾏的2021年度个⼈所得税汇算清缴;

  • ⼗、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但必须有

    发票专⽤章

    ⼗⼀、随着⾦税四期的上线,应进⼀步加强对个⼈身份

    证管理。以个⼈身份证开具的发票,将可能产⽣经营所得个

    ⼈所得税;个⼈如未及时申报缴纳相应税款,除补缴税款本

    ⾦外,将产⽣滞纳⾦与罚款,并将对个⼈信⽤产⽣影响;

    ⼗⼆、严禁甲地活动异地开票,开具发票单位地址与活

    动⽅案地址必须⼀致;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按规定进⾏,不能

    将个⼈⽇常接待转为单位公务接待;

    ⼗三、实⾏全员全额申报制度,依法预扣预缴⼯资薪⾦

    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费所得的个⼈

    所得税,由教职⼯本⼈在次年3.1-6.30期间通过个税APP

    进⾏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四、2022.1.1起,改变部⻔市内交通费的报销⽅式;

    ⼗五、注意卫⽣⼯具、实训耗材等的价格与数量,不同

    部⻔在同⼀时期同⼀单位购买的同⼀产品,价格悬殊,且数

    量明显不合理;

    ⼗六、培训、会务等使⽤的⽂件袋标准明显超标。如⾮

    使⽤⽂件袋不可,应以⼀次性塑料袋为宜;

    ⼗七、及时报账,严禁跨年度报账。当年发⽣的当年未

    报销的经济业务,⽅⾯下年度不再安排预算资⾦,即不允

    许报账;另⼀⽅⾯,即便允许下年度报销,也是冲减下年度

  • 同类预算资⾦。同⼀时间出差、加班等不重复填报。

  • ⼗⼋、加强⾮职务性劳务的管理。⾮职务性劳务年初有

  • 预算,活动有经审批同意的⽅案,严格按标准执⾏,严格职

  • 务内职务外、⼯作⽇内⼯作⽇外的区别。

  • 财务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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