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车辆通行停放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车辆停放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管理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校内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如下:
一、停放要求
1.车辆需停入停车位内,车头朝外。侧方位停车位车头朝行进方向入位。
2.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需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车头朝向一致,整齐停放。
二、处罚办法
1.校内车辆违规停放罚款100元/次,压路沿石或人行道罚款200元/次。
2.教职工车辆违规停放的,保卫处将在学院工作群内通报批评并开出罚单,罚款由人事处从工资中扣除。
3.非教职工车辆违规停放的,保卫处将进行锁车并进行罚款。车主将罚款交财务处后,保卫处凭罚款收据放车。
三、本办法自2021年1月1起施行
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保卫处
学院保卫处